香港公司法定秘书:每间于香港注册为有限责任的企业,都需要根据香港公司法(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委任董事及公司秘书,以便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及维持公司基本的运作。由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开始,董事的最低要求由两位减至一位,而公司秘书并不能由唯一的公司董事担任。公司秘书乃法定职位,其职务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的结构、任何主要人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备公司的会议议程、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内容包括: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代内地董事到公司注册处宣誓成立公司;提供注册地址;提供联系电话;处理政府往来文件等。
香港公司法定秘书服务
香港公司法定秘书:每间于香港注册为有限责任的企业,都需要根据香港公司法(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委任董事及公司秘书,以便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及维持公司基本的运作。由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开始,董事的最低要求由两位减至一位,而公司秘书并不能由唯一的公司董事担任。公司秘书乃法定职位,其职务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的结构、任何主要人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备公司的会议议程、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内容包括: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代内地董事到公司注册处宣誓成立公司;提供注册地址;提供联系电话;处理政府往来文件等。
香港法定秘书服务—香港政府规定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香港法定秘书,法定秘书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
本司在提供法定秘书的同时,一般还提供注册地址和处理政府来往文件。对法定秘书相等于海外人士在香港的代言人,法定秘书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但如果公司发生问题,法定秘书是要担当一定责任的。
法定秘书的服务功能有别于商务秘书。法定秘书是在注册有限公司是法律要求必须存在的。不可以把法定秘书当成每天为我们处理商务的商务秘书。如果贵方需要商务秘书服务,详情来电咨询我们弥敦商务中心或者于本公司网站留言!
法定秘书服务包括法定秘书、注册地址的提供、政府文件处理、电话处理以及邮件转投内地等服务,真正做到急客户之所急,办客户之所需。客户的任何服务本司可以度身定做,灵活机动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