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外资公司企业驻广州代表处费用
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代表处的经营范围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一、成立外商驻广州代表处条件
- 外资公司律师公证档,即“中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事务所公证档”(通常由贵司提供,也可委托我司代办);
- 外资公司章程原件;
- 办事处首席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及一寸照片2张;
- 场地证明原件(租赁合同、消防意见书、房产证明);
- 外资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最好为中文版本,并写明“无不良记录”);
- 外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之授权书。
二、成立外商驻广州代表处费用
成立外商驻广州代表处费用为6500元人民币(已包括政府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