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开曼公司注册事项
一、成立开曼公司的条件:
最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 董事最少需有一名,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二、开曼公司名称选择:
开曼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不论注册资本大小,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等字眼,另请留意公司名称如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特许才行。税务免除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公司(LIMITED)",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同时也可以注册中文名称,如需加注册中文名称会增加500元美金的费用。如需加中文,需有英文译名,注册文件必须以英文书写。
三、开曼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 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资本可划分为 50,000 股每股1.00 美元,此资金是作为公司内部筹资。如增加法定股本按千分之一计算,存档费及手续费另计。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四、注册地址及秘书:
开曼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开曼群岛。公司成立不需在有当地的股东及董事,不需要聘请当地的秘书,但必须委任开曼公司或个人(有开曼居留身份)担任注册代理人;
五、注册开曼公司需提供的资料:
公司董事及股东的基本资料,包括地址、国籍、护照副印本,并附上在本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公证书,中英文对照原件。每位董事都需要一封由专业人士(例如律师或会计师)或银行出具的介绍信。公司股东和董事的护照影印件和住址。护照复印本需由律师或会计师核证;住址需附证明,例如水电费单或银行结单,需提供股份分配百分比。
六、开曼公司办理程序:
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定金→到政府各部门办理手续→25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完毕→交货结余款→董事亲自签署法定文件→法定文件返回TANNET再递交政府备档。
七、支付方式:
注册时付标准报价的全款。如有注册资本厘印税,全额预收;欢迎用现金转账、电汇、支票或本票支付到我们指定的香港或内地账户。
八、开曼公司的银行开户:
企业银行账户必须在成立公司后才能申请。开户一般要求董事亲临银行办理,我司会协助配合,如:推荐开户银行 / 准备开户文件 /准备会议记录 / 银行开户申请书 / 安排介绍人 / 专人陪同直到开户完毕。(开户前必须带齐开户文件和存入账户现金约8000-10000港币)。
九、开曼公司续牌:
每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为公司年检时间。
十、企业税赋:
开曼群岛是一个免税天堂,因豁免公司缴纳任何税项,不需向公司注册处登记周年财务报告,但需呈递周年报表,不需写董事或股东的详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