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外资企业成立办事处的条件
--注册香港公司
中外合作企业注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一、注册要求:
- 1、 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 2、 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 3、 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应准备资料明细
- 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及公司概况等;
- 对拟申办公司名称及备用名的确认书;
- 投资目的;
- 合作合同(意向书);
- 投资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当地政府的证明书复印件,中方投资者提供发照机关确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外方资信证明正本二份;
- 注册地址、开业地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及租赁证或土地批租合同;8. 经营范围、期限;
- 经济估算;
- 公司机构及用工人数;
- 市场分析与经济效益分析;
- 董事长、副董事长(若有)、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派书正本二份,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的简历(学历、工作经历-年份上连贯)、董事长照片二张;
- 国有企业若以实物投资,必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