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弥敦商务中心

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政策,支持外贸发展,加强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口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海关办理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手续。海关按规定收取签证费。

第三条 出口企业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应于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第十五日为法定节假日时顺延)办理完毕。海关放行货物之日指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

第四条 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产品退税时,必须提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退税报关单。

第五条 出口企业必须认真填写出口退税报关单,并编填申报企业编号。

第六条 海关在接受出口企业报关时,对企业申报出口的高税率产品(产品清单见附件),严格审核后应将出口退税报关单封入关封,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如报关单位为代理报关企业,则由代理报关企业在关封上注明出口企业名称、地址,交海关封入关封后,由代理报关企业转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

第七条 对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货物,如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报关单位应向原报关出口地海关出示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证明,证明其货物未办理出口退税或所退税款已退回税务机关,海关方予办理该批货物的退关手续。

第八条 有关单位或企业丢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退税报关单,要求海关补办时,应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该批货物未办理出口产品退税的证明,并经海关查对核实货物确已出口,可补签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应签注“补办”字样,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

第九条 对出口企业报关时采取以少报多,以次(废)充好,以低税率产品冒充高税率产品等企图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在现场发现部分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对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后,发现骗取退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按“关于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的联合通知”[国税发(1991)00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对来料加工复出口的产品,三资企业出口的产品以及按海关对保税工厂监管方式生产的出口产品,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第十一条 对进料加工复出口的产品,海关应在退税报关单上加盖“进料加工”戳记。

第十二条 出口退税报关单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该报关单采用浅黄色纸张,按现行出口货物报关单格式印制,并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施行。

 

【服务,从这里开始】

弥敦商务中心

1、免费咨询:只需提出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的顾问会根据您的个别情况进行答复,在充分了解后给出适合您的解决方案。

2、服务商转移:已经成立离岸公司而因各种原因没有正常办理年检的朋友,我们的专业能使您用最低的成本让公司重新合法存在。

3、系统培训:我们会针对客户比较集中的问题,定期聘请相应的专家开设相应的系统培训课程,欢迎新老客户联络参加。

中国业务咨询中心: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珠江俊园1栋2楼203A
  电话020-35692906,35692971 ,89525858,89525866
  传真:020-85861598
  香港总部: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505号电业城15楼
  电话:00852-30681968  传真:00852-30681928

回到顶部   关闭本页

在线咨询

QQ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中国业务运营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珠江俊园1栋2楼203A
热线:400-002-0051 分机 088
电话:020-35692906
    020-35692971
    020-35692906
    020-89525858
    020-89525866
传真:020-61008820
  • 北京:010-59795760
  • 上海:021-51863846
  • 香港总部
    地址: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505号电业城15楼
    电话:00852-81209538
        00852-81915508
    传真:00852-31828518

    最新热门标签
    香港公司注册费用香港公司注册费用为什么区别大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区别大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有用吗香港公司有用吗离岸公司操作离岸公司操作离岸公司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