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香港公司
对于香港居民来说,成立及利用香港公司经营为最正确之选择,因为除公司股东之个人责任受到保障外,公司业务本身亦可享受有限公司之优惠。对于非香港居民,亦可充份利用香港灵活及健全的营商环境发展公司的国际之业务。
一、香港有限公司结构
股东:最少一位而其可以是任何国籍之个人或公司,毋须是香港居民。股东资料须在公司注册处登记,以便公众能随时省览。
董事:最少一位而其可以是任何国籍之个人或公司,公司董事毋须是香港居民。有关董事资料须在公司注册处登记及提供公众省览。
公司秘书:所有香港有限公司须聘用一位公司秘书,负责公司行政事务,公司秘书如属个人,须通常居于香港;如属法人团体,则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
年度要求:公司条例规定所有于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不活动公司除外) 于成立为法团周年日期之42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呈上周年申报表。
税务:香港之税务基建于"来源地域概念"征税:即是说所有源于香港之收入均须征收税项,而非源于香港之收入均不须征收任何税项。每年所有于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均须向税务局递交公司利得税评税表及经审计之财务报表,以供评税用途。
二、香港公司注册条件
- 一位以上,五十位以下股东 / 董事;
- 所有股东 / 董事必须年满 18 岁,并拥有有效身份或护照(国籍不限);
- 如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 / 董事,须供交商业登记证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副本;
- 委任香港居民(需提供香港住宅地址)或香港注册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
- 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
- 缴付香港政府有关费用。
三、香港公司注册方式
本公司提供 2 种注册方式︰按客户要求成立和购买现成公司。
按客户要求设成公司的方法将按客户不同的要求(如股份结构,股东 / 董事数量,公司章程等)作出修改,并提交公司注册处进行审批成立。而购买现成公司则由客户选择公司名单上的现成公司。
四、香港公司注册程序
I. 新成立公司程序
- 客户填写申请书后,传真或电邮给本公司;
- 本公司将派专人与客户联络,核实所需资料是否齐备;
- 查核拟采用的公司名称是否可用;
- 本公司将于 1 个工作天内备妥所需文件;
- 客户可亲到本公司签署有关文件,或选择将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由客户自行安排签署,并连同费用以支票、现金或转帐方式存至本公司户口;
- 本公司向公司注册处递交有关文件及费用,以供审批;
- 公司注册署约需 5 - 6 个工作天进行审批及签发公司注册证书;
- 本公司领取证书后,将跟进其他申请程序,需时约 2 个工作天; 完成后,本公司将通知客户领取有关文件;
- 客户可凭本公司向客户提供之注册文件核证副本及会议记录,于银行开设户口。
II. 购买现成公司程序
- 请参阅本公司提供的最新现成公司名单,从中挑选打算购买之公司;
- 客户填写申请书后,传真或电邮给本公司;
- 本公司将派专人与客户联络,确认所选公司是否可用,核实所需资料是否齐备;
- 本公司将于 1 个工作天内备妥所需文件;
- 客户可亲到本公司签署有关文件,或选择将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由客户自行安排签署,并连同费用以支票、现金或转帐方式存至本公司户口。
- 本公司向政府各有关部门递交有关文件及费用,需时 1 个工作天;完成后,本公司将通知客户领取绿盒;
- 客户可凭本公司向客户提供之注册文件核证副本及会议记录,于银行开设户口。


